Friday, June 08, 2007

「國家正常化」之路

江永芳, 南方快報, 05-07-2007

 這一兩星期以來,民進黨內總統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進入高潮。台灣的前途和誰當選,有很大的關鍵。另一方面,台灣原來加入世貿組織的名義是「台澎金馬關稅地區」,最近該組織竟在會員名簿上把台灣的名稱改為「台北,中國」。

 有些人,包括數位競選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,主張台灣的現狀已經是國家。但是,台灣的政府並不以一個國家的身分從事國際外交,只是把台灣在外交上處處寸步難行,不能進入國際社會的原因歸咎於中國的打壓。

 中國的打壓是事實。但是,台灣本身必須負相當的責任。假如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,它的國名只可能是「台灣國」或「中華民國」。

 它的名稱不是「台灣國」。因為在台的政府,公文並不使用「台灣國」的名字。另一個可能的名稱是「中華民國」。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,它是中國革命推翻清朝政府後的新政府的名稱。中華民國政府遷到台灣以後,繼續受美國的委任,管理台灣的事務。

 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體制是依1946年的憲法成立,遷到台灣時的政府不會變成國家。1972年中華民國政府被聯合國趕出以後,只不過是中華民國政府不再代表中國,它不可能搖身一變,成為國家。

 1996年,中華民國憲法修改,總統由間接民選改為直接民選。這只是選舉制度改變,不會因而使一個政府變成國家。一個世紀以來,國際上已經認定「中華民國」這個名稱是一個政府的名稱,曾經代表過中國。

 一味主張台灣的現狀已經是國家,等於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。國際上改不了已經深入的觀念。難怪,美國前任國務卿柯林包威爾說,「台灣並沒有獨立,它並不享有國家的主權」。

 中國政府一貫在國際組織中強調,在一個國際組織中,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代表;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;台灣人由中國政府代表。

 台灣要進入國際社會,必須先打破這個論說。而打破這個論說,唯一的途徑是確立台灣的國格。一個政治實體,要成立為一個國家,必須宣告建國,對外毫無保留地主張是一個國家。

 如果台灣人有建立自己國家的共同意願,台灣人在選擇總統候選人時也必須兼顧到一般人民的意願,選出能領導人民去實現台灣人民共同意願的領導者。

 政治候選人在競選時主張的政策就是對選民的諾言,期望當選的人實施競選諾言已經不簡單,要當選的人做沒有答應過的事更困難。因此,台灣人應該做明智的決擇。

(江永芳/美國台灣公共政策諮議會會長、紐約市福丹大學法學院教授)

No comments: